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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1〕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严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6月17日 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措施如下: 一、严格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不得违规指定分包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列为建筑市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3年。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存在上述行为的,通报***其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二、严格规范工程承包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不得挂靠、出借资质,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存在上述行为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转包、出借资质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依法依规限制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分包的,列为建筑市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3年。属于省外企业的,还应依法依规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通报***其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发承包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应健全管理制度,任命项目负责人,在不妨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随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承包单位涉嫌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落实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依规选择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涉及总承包单位责任的,连同总承包单位一并查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一金三制”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上述制度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1年。 五、严格落实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成立监理机构,配备相应专业的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涉嫌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未及时报告的,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1年。 六、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经理,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依法变更施工许可证。变更项目经理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原项目经理按未在岗履职处理。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或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任职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并动态扣减信用分,向社会公开1年。 七、严格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将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实名制管理系统考勤。主要管理人员缺岗、脱岗、违规串岗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将违法违规信息推送给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依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各类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信用信息进行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动态扣减信用评分。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监管、评优评先等环节的应用。 九、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功能,应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市场”“现场”联动。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将各建筑市场主体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执业人员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相关失信行为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线上监管。对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影响大、隐患问题多的项目,要及时开展深入调查,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 十、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要在隐患排查整治或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项目,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省辖市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项目,对责任单位省内全部在建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十一、实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监理单位,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在本地施工、监理的项目列为建筑市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必要时进行驻场监管。重点监管企业管理期限1年。 1.被列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及运维安全生产严管企业的; 2.因违反建筑施工承包、分包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因出借监理资质或转让监理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 十二、设置重点监管地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辖市(示范区、实验区)、县(市、区),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地区,在全省予以通报,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并作为省级建筑市场检查重点地区。重点监管地区管理期限1年。 1.被列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及运维安全生产严管地区的; 2.交办案件长期没有调查处理或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调查不深入、不认真的; 3.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1年以上零查处、零公开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 4.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和处罚信息未及时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 十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上级机关督办和影响较大的建筑市场违法线索列为督办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十四、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每年上半年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官网
公司会议简报: 河南诚安召开2017年上半年监理工作会议 7月16日,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上半年监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公司领导、工程部、办公室人员、项目总监和项目负责人参加。 会上工程部负责人张云辉向与会人员宣贯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政策性文件。接着他还大家宣读了公司《项目监理部人员出勤管理制度》、《关于项目监理月报的若干规定》、《关于公章使用审核报批(监理)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关于监理部(人员)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监理工作交底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理学习制度的规定》6份公司文件,通过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加强和规范监理项目的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防范风险的能力。 公司副总谢晓轩对上半年的生产管理做了重点总结,他列举了4个表现突出的项目监理部,详细点评了其工作的亮点和值得大家学习的地方。如吉庆家园2期监理项目部,从业主的不接受、不接触、不认可,到现在成了朋友般的合作信任关系,其监理项目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赢得了业主及参建方的好评;老城区卫生计生楼项目工程监理负责人谌连鹏大胆工作,替业主负责,提出了5项合理化建议有3项被业主采纳,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提高了项目进度,获得业主高度评价。同时也对个别项目部出现的人员工作不力、内部不团结、频遭业主投诉、监理费迟迟收不上来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让大家畅所欲言,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引导大家观看了《如何提高建设方对监理服务的满意度》和《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两个学习课件,要求大家认真对照学习,提高自己工作的灵活性和技巧性,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项目管理工作。 优秀项目代表袁帅、谌连鹏分别代表所在项目部做了工作经验介绍。 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战法总结了上半年监理人员学习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 ***后,公司总经理李战军对公司上半年的经营工作做了汇报和全面分析。他说,建筑市场环境整体的不景气、项目数量减少和同质化竞争加剧对于我公司产生的影响较大,上半年完成的任务跟年初公司制定的计划目标有很大差距。公司要想长久发展,必须紧跟市场步伐,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服务管理,下大决心走出去,采取合作共赢的发展战略,强调务必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规范管理,满足业主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会场风采:
洛宁县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洛宁县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ZC2015—004F)公开招标于2015年4月3日上午10:00时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NZC2015—004F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标段: 1.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8.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9.河南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1.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监督电话: 0379—69253318 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及财政部20号令,在2015年4月10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书。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集采中心)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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