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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资质〔2015〕81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15年***批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厅组织了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的审核工作,现将2015年***批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2015年***批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名单 2015年6月4日 附 件 河南省2015年***批暂定乙级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地市 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起始期 截止期 1 新乡市 河南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暂乙001541050282 2015.6.4 2016.6.3 2 许昌市 河南立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暂乙001541110027 2015.6.4 2016.6.3 3 南阳市 南阳信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暂乙001541130248 2015.6.4 2016.6.3 4 洛阳市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暂乙001541020174 2015.6.4 2016.6.3 联系我们 | 我的位置 | 到达路线 | 网上投票
2014年转瞬即逝,回想过去,经历不一,收获不同,缺憾各异。总结2014,规划2015。公司要求全体员工于2015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个人总结一份,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本次总结要求***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2014年取得的成绩(共50分) 1、思想认识:针对新形势下自己思想观念的收获,***少写出3点。(5分) 2、业务知识:在业务知识方面有何收获(例如在监理程序方面14年你掌握了哪些?)。***少写出3点。(5分) 3、专业技能:2014年你学习了哪些新规范,如果是修改的规范,新旧规范的主要区别有哪些?***少写出5条。(5分) 4、道德与责任:给自己确定的处事原则有哪些?你的把握监理工作的底线有哪些?***少写出3条。(10分) 5、协调关系:与业主、施工单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使用了哪些方法或手段?举例详细说明(需有事件经过)2014年的协调工作中,你认为哪一件是成功的,哪一件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在哪?(15分) 6、社会关系:一年来在工作上过程中结交了哪些新朋友,新朋友给你带来了哪些认识或思想上的收获?你认识与工作有关系的政府主管部门人员的电话、所在部门及职务?(5分) 7、工作责任心:针对本职工作,举例说明你是怎样尽职尽责的?(5分) 二、不足或有待于改进方面(共25分) 1、思想认识:针对监理行业政策的调整,你准备怎样去适应自己的工作?(5分) 2、专业技能:针对你从事的工程具体情况,你认为你在专业技能方面有哪些的不足?***少写出5条。(例如规范的不熟悉、专业知识的缺乏、图纸阅览方面的不足等)(5分) 3、出勤方面:你1年大约休息了多少天?项目监理部是否规定了你每月固定的休假时间?是否存在虚报考勤的情况?你是怎样看待虚报考勤事件的?在工作与个人事务出现冲突时,你是怎样处理的?(5分)(注:如存在虚报但未如实叙述的经查实扣5分) 4、学习方面:你所在的项目监理部是否组织过专业学习?你认为项目监理部应该定期组织学习哪些知识?2014年你参加的各种专业考试中你有哪些方面的不足?(5分) 5、业务方面:监理程序的把控有哪些不熟悉?有哪些虽然熟悉但不能灵活运用?(5分) 三、2015年个人展望(共25分) 1、你认为怎样才能发挥你的能量?如果你是项目负责人,你准备怎样推进你领导的团队的整体工作?如果让你担任项目负责人,你准备如何开展工作?(10分) 2、在业务、协调、专业等各个方面,你下一年的进取榜样或标杆是谁?为什么?(5分) 3、2015年你在学习、收入、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你的目标分别有哪些?(10分) 注:本次总结务求内容真实,上述每项内容均必须叙述,公司将结合以上内容给予打分,满分100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奖金200元;80分(含)--90分(不含)为及格,奖金100元;60分(含)--80分(不含)为及格,不奖不罚;6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罚款200元;任何原因都不能作为不提交的原因,未及时提交的,罚款1000元。 特别提醒:本次总结要求书面书写,并作为2015年1月份监理人员试题。特别要求不接受打印或电子版。务必于2015年1月20日前上交***公司办公室。
什么是强制性标准? 答:《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二十八条:GB: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GB/T: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 1、局部现浇板上部钢筋的间距过大,违反强制性标准; 违反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年版) 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 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 表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大值 排距 ±5 保护层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2、无混凝土施工记录,违反强制性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年版)第7.4.2条、第7.4.4条、第7.4.5条、第7.4.6条、第7.4.7条规定的检查方法为“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部分卫生间现浇板未按设计标高施工,违反强制性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年版)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强条) 表8.3.2-1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 8,-5 钢尺检查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5,0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施 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10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预埋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4、个别剪力墙存在混凝土孔洞、疏松等严重质量缺陷,违反强制性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年版)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强条) 5、构造柱上下500mm范围内箍筋未加密,且箍筋未错位绑扎固定,违反强制性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年版)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第5.4.7条 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梁、柱的箍筋弯钩及焊接封闭箍筋的对焊点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6、主体结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留置数量不足,违反强制性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第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强条) 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7、多处剪力墙暗柱中随意留置悬挑架孔洞,造成较多竖向纵筋截断或弯折失效,部分梁箍筋配筋率不足,违反强制性标准。 8、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不足,违反强制性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第4.1.6 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应少于3根。(2条均为强条)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驻洛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4〕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洛阳考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2014年10月18日 9:00一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一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年10月19日 9:00一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一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缴费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统一网报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9:00***7月31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6日9:00***8月20日17:00(只限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 (一)考生报名办法 为提高系统运行效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挂接的档案库只包括2012和2013年度报考信息。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被视为“新考生”,须现场审核报名条件。为统一照片标准,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报考人员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为提高报名效率,更好地为考生服务,服务平台引入推送短信通知功能,用于向报名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推送告知短信。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洛阳市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洛阳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之后不得再次修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1份本人留存,3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7月30日***8月1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一式3份(1份交市建委工程造价处,1份交市职称科,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3份(1份交市建委工程造价处,1份交市职称科,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及word格式电子版,手写的表格将不予受理; (3)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见附件2,交市职称科);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请关注洛阳职称网-《关于学历认证有关问题的说明》)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须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步骤如下: ***步:符合条件级别为考四科的报考人员应7月30日之前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先到主管单位(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代码的单位)报名,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应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分级别、专业汇总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并盖章; 第二步:市建委工程造价管理处(西工区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西座19楼1907室,电话:63937721)资格初审; 第三步:市职称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6房间,电话:69933106)资格审查; 第四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223房间,电话:69933803)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建委工程造价管理处、市职称科资格审查后还须在7月30日***8月1日期间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和考试费用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进行缴费。缴费实行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办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每人每科23.7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10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14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省直和中央驻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五、教材征订和发行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统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联系电话:0371-66242998。 六、注意事项 (一)各主管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接受报名。请各主管单位和考生注意今年的报名程序和缴费方式有所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各主管单位汇总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三)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做答;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做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按人事隶属关系、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任何人不得跨地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主管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八)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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