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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孟津县龙泉湿地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招标编号:HNCA2018-MJ44)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阳市孟津县龙泉湿地公园(二期景观工程) 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洛阳市孟津县龙泉湿地公园二期景观工程,南北长约2718m,东西***窄处163m,***宽处456m。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地块内河图路、汉魏大道穿境而过将地块分隔为北、中、南三个地块。北侧地块面积约149053㎡,中间地块面积约312762㎡,南侧地块面积约308107㎡。施工范围包括基地范围内的广场、铺装、道路、小品、绿化、建筑物、构筑物、桥梁、标志牌、土方、水系、场外给排水、强电、弱电等。 3、工程地点:孟津县城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28日 (每天8:30—12:00;15:00—18:30,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孟津县小浪底大道855号)。 3、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建造师及安考证原件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提交两套并装订成册。开标时携带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15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孟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孟津县城关镇长华社区7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388662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225508877
赤土店镇镇区道路建设区域内建筑物拆除工程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CA2023-LC013 2、采购项目名称:赤土店镇镇区道路建设区域内建筑物拆除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8日 5、评审日期:2023年5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编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CA2023-LC013 赤土店镇镇区道路建设区域内建筑物拆除工程,共1个包 河南达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范蠡路宏江中央广场3号楼1单元 553552.47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赤土店镇镇区道路建设区域内建筑物拆除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20日历天 李闪 豫241141560464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俊冉、董晓蕾、张丰仪(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入或现金形式缴纳。 2、收费金额:6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赤土店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37912985 2.采购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城幸福西路(橡树公馆小区大门西50米)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25987872
郾城区万村通客车提质改造工程-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郾城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关于“郾城区万村通客车提质改造工程-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郾城区万村通客车提质改造工程-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 1.2采购编号:HNCA2021-LH003 1.3采购内容:郾城区万村通客车提质改造工程-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其中郾城区李集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位于郾城区李集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院内,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93.67㎡, 基地面积349.03㎡;郾城区商桥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在郾城区商桥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院内,该工程总建筑面积473.83㎡,基地面积1735㎡(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预算金额(***高限价):1601929.99元 1.6工期:90日历天。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10月***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10月***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响应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2.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3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楼21层2113室)。 方式:现场获取,须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2、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与井冈山路交汇处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6114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楼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395-5592986
栾川县潭头镇税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税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潭头镇 3、项目编号:HNCA2016-LC022 4、工 期:180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 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办公楼三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委托代理人携带现场报名。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栾川县文化路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6881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896997 邮 箱:luanchuanchengan@126.com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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