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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公司放假三天,请各部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以便节后工作顺利开展。有急事需要办理的请联系办公室李佩洋。
关于提交2017年度个人总结通知 全体职员: 2017年转瞬即逝,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回想即将过去的一年,你经历了哪些、收获了哪些、又有哪些不足和遗憾呢。请每位员工于2018年1月31日前提交个人年终总结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7年取得的成绩 1、针对本行业新形势(国务院、建设部、省厅有关政策)下自己思想观念的收获,***少写出3点。 2、在业务知识方面,例如全过程咨询管理、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有何收获,***少写出3点。 3、2017年你学习了哪些新法规,如果是修改的法规,新旧法规的主要区别有哪些?***少写出5条。 4、给自己确定的处事原则有哪些(道德与责任)?***少写出3条。 5、与业主、相关单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使用了哪些方法或手段?举例详细说明(需有事件经过)。2017年的协调工作中,你认为哪一件是成功的,哪一件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在哪? 6、一年来在工作上过程中结交了哪些新朋友,新朋友给你带来了哪些认识或思想上的收获?你认识与工作有关系的政府主管部门人员的电话、所在部门及职务? 7、针对本职工作,举例说明你是怎样尽职尽责的? 二、不足或需要努力的地方 1、针对本行业政策的调整,你准备怎样去适应自己的工作? 2、针对你从事的项目具体情况,你认为在专业技能方面有哪些的不足?***少写出5条。(5分) 3、你1年大约休息了多少天?你是怎样看待迟到早退事件的?在工作与个人事务出现冲突时,你是怎样处理的? 4、你所在的部门(项目部)是否组织过专业学习?你认为应该定期组织学习哪些知识?2017年你参加的各种专业考试中有哪些方面的不足? 5、业务程序的把控有哪些不熟悉?有哪些虽然熟悉但不能灵活运用? 三、2018年个人展望 1、你认为怎样才能发挥你的能量?如果你是项目负责人,你准备怎样推进你领导的团队的整体工作?如果让你担任项目负责人,你准备如何开展工作? 2、在业务、协调、专业等各个方面,你下一年的进取榜样或标杆是谁?为什么? 3、2018年你在学习、收入、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你的目标分别有哪些? 特别提醒:本次总结要求书面书写并作为2018年1月份人员试题。务必于2018年1月31日前交***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李佩洋。
全过程工程咨询中三个基本问题及对策 李战军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河南洛阳) 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透视,大致分为投资决策阶段、建设阶段和运营等三个阶段。其中,投资决策阶段,主要围绕着项目机会研究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确定项目性质、投资规模、来源和投资方式,实施以下工作: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与论证;2)进行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和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价;3)前期市场调查、策划咨询、概念性设计或规划设计等工作;建设阶段的核心,在于依据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组织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实体;运营阶段是工程效用的体现,运营的核心在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在现行投资管理体制下,虽然国务院的简政放权“放管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程的社会效用,但仍需要有资格的企业和对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来组织实施。例如,在投资策划阶段,需要有工程咨询、环保、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的资格的企业介入其中,更需要咨询工程师、规划工程师从事专业的咨询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则需要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多个专业的资格许可的企业参与,其从业人员,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要求。项目转入竣工移交(试车)后,进行运营(维护)阶段,需要运营者具有相应的运营策划、营销和服务能力,例如地产项目维护,国家对物业公司管理有相关要求等。 以上项目三阶段理论表明,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有不同要求。业主需要与多个民事主体签订多个合同,这在业主管理团队在经济、技术、法律、财务等专业优势相对较弱情形下,存在多种项目履行风险,亦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这一点,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表现尤其突出,因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把上述不同的合同业务板块统一打包给一个咨询公司,不利于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咨询业发展,市场上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一种包络工程咨询各个专业技能的咨询人员,***多是一种“万金油”或是一种工程咨询业务板块,即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和审计的简单组合,把从属于不同专业的咨询人员整合在一起,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工程咨询企业的发展模式,并不利于工程咨询企业专业化的发展。为此,本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痛点,结合市场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策略及建议。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三个基本问题分析 1.全过程工程咨询法律地位不明晰 经过梳理,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性文件有如下特征: 1)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理念和概念。 2)住建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 3)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这些属于政策性文件,而《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中是按工程建设不同环节立法,找不到全过程工程支撑的依据。没有上位法的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强制推行,属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新业态的发展。 2.服务酬金的计取及列支问题。 1)传统的工程咨询费用有收费标准依据作为参考。虽然工程咨询服务费,已经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解价。但在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建设中,根据财政部关于评审的相关要求,单独的设计、监理、勘察、造价等,在招标准备阶段,一般是需要财政部门评审出具控制价评审意见后,才能开始招标。而全过程工程咨询过程中会出现的若干建设组织模式,例如,“设计+监理+造价”模式、“项目管理+监理+造价”模式。在启动招标前,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需要对不同的组织模式获得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的许可,需要财政评审部门出具控制价的评审意见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虽然有指导文件强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个专业咨询服务费累加,亦可按人工加酬金的方式计取。但它与项目的复杂程度、服务内容、期限、投入人员的素质等资源关联度极高,况且全过程咨询大多是较大的项目,少则上亿,多则十几个亿,取费基数较大,汇总打包后金额较大,出具一个合理的收费,是需要慎重研究的,因是简单地将各个专业咨询费用的累加,与传统的平行发包模式并没有本质区别,也不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或是咨询效用提升。 2)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列支问题。 能查阅到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①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 515号]指出,全过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所对应的单项咨询服务费用不再列支。 ②项目建设费用的来源,一般参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 算,政策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组成。 虽然,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应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范围,但问题是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范围内。例如,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勘察费用、相关专项费用都是单列形式出现,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费,虽然发改委[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中列出,所对应的单项咨询费用不再列支”但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践中,需要在招标前进行财政评审。这些原则性政策文件对财政评审的约束性较弱。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多种组织模式,咨询标准较难统一,向业主提供的服务 成果的精度和深度如果不能在招标前,把业主需求罗列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会有很多“诟病”,这也是全过程工程咨询较难落地的原因之一。 3.谁牵头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 国内传统的工程咨询模式是典型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那么,谁牵头组 织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利于项目建设呢,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中各说不一。设计方认为,设计影响投资在80%以上,设计师负责牵头把控项目较为合理;造价方认为,项目***终体现在投资费用上,花小钱,办大事是业主的愿望,造价工程师应牵头合适;监理方认为,“三控=管理-协调”是监理的强项,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现场综合管控一脉相承,监理工程师牵头较为合适;项目管理方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属于项目管理的延伸,体现其综合性、复合性的智能技术性特征,应由项目管理或咨询工程师牵头合适。 那么,到底谁牵头更有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或是工程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并没有统一答案,但任由市场这样无序发展,肯定对其无利或是有害。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的对策建议 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建议1.尽快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法律定位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一种大咨询概念下的新的业态形式,是对现行工程咨询中恶五方责任主体的综合涵盖。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即在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得以体现,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参与人、监督人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其次,行业主管部门需要按其行业项目特点和需求,颁布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部门规章、收费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以有力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第三,地方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制订并颁布全过程工程咨询地方法规或规章,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地方的发展与落地。 建议2.尽快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合同文本,明确不同“菜单”组合模式下的双方权力与义务,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全过程工程咨询有不同的组合模式。同时,不同组合模式中,当事人间又存在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结果。为此,迫切需要行业管理部门或是行业协会整合资源,组织研究并颁布不同行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文本,明确不同牵头人的责任、全过程费用构成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 建议3.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实行中间评价 和绩效考核,以消除社会各界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疑惑”和“诟病”阴影。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较之传统咨询模式,是否有利于工程建设,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造福于全社会,关键是其经由实践检验,经由绩效考核与评价。为此,需要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分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与传统的咨询模式从绩效上进行比较,以绩效考核作为推动其健康发展的支撑,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第三方评价机制有利于政府决策,有利于政府颁布相关文件规范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 建议4.全过程工程咨询宜从区县级开始,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一推行二鼓励”意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应带头推行,在民间投资中鼓励实行。目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作为业主方的国有企业,地方投资平台等都有专门的内设项目管理机构,素质较高,经验丰富,专业性强、需求并不明显,而在县级投资项目中,特别是以乡政府作为业主方的投资项目,几乎没有项目管理人员,多利用传统的临时指挥部模式,其专业素质和管理项目的经验较弱,利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刚性需求较大。如何与县区级业主方达成共识,是关键之点,亦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原始点和起爆点。此外,由区县级项目开始,有利于实施探索并不断总结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循序渐进的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从业机构、人员的发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国内工程咨询业融入国际工程咨询,走向国际工程咨询舞台的介入点,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国内工程咨询业的需要。为此,对工程咨询企业,一是要迎合这场改革需要,主动探索、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是要苦练内功,掌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方法,勇于实践。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有大量的客观规律需要研究和探索,并非是把传统模式中的设计、监理、造价、采购等人员整合到一起就可以实现。作为工程咨询企业,要想解决业主在管理项目中的痛点,只有快速培训并加大复制优秀人才,懂得不同专业接驳规律与管理技能,才能在这场深化工程咨询市场改革中得到业主的认可,造福于社会。为此,作者愿以本文与同行共勉,共同推动全面深化工程咨询也的改革与发展。
监理部人员5月份考试题答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审批程序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未通过审批即开始施工应签发暂停令 按照《监理规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监理审核内容 《监理规范》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前,应首先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施工单位重新报审,符合规定后重新报审。 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根据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例如: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谨超挖”的原则。如果安全技术措施中未能确保这一土方开挖的原则,即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监理机构应拒绝签认。对于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要求其重新编制、报审。 意见签署 应针对审核内容逐项签署意见,并有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结论及不同意的要求。 巡视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查看监测记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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