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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公司王实申爱子成婚,广邀同事好友参加。
2016年9月7日,在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举办的表彰大会上,我公司荣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资质,成为目前洛阳市***一家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资质的企业。 近年来,河南诚安公司在市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企业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工作作风建设,锻造坚强队伍;加强组织基础建设,实施基础管理提升活动,优化配置支部队伍,制定完善管理、考核制度。 河南诚安公司将以此表彰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为洛阳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全过程工程咨询中三个基本问题及对策 李战军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河南洛阳) 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透视,大致分为投资决策阶段、建设阶段和运营等三个阶段。其中,投资决策阶段,主要围绕着项目机会研究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确定项目性质、投资规模、来源和投资方式,实施以下工作: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与论证;2)进行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和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价;3)前期市场调查、策划咨询、概念性设计或规划设计等工作;建设阶段的核心,在于依据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组织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实体;运营阶段是工程效用的体现,运营的核心在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在现行投资管理体制下,虽然国务院的简政放权“放管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程的社会效用,但仍需要有资格的企业和对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来组织实施。例如,在投资策划阶段,需要有工程咨询、环保、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的资格的企业介入其中,更需要咨询工程师、规划工程师从事专业的咨询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则需要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多个专业的资格许可的企业参与,其从业人员,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要求。项目转入竣工移交(试车)后,进行运营(维护)阶段,需要运营者具有相应的运营策划、营销和服务能力,例如地产项目维护,国家对物业公司管理有相关要求等。 以上项目三阶段理论表明,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有不同要求。业主需要与多个民事主体签订多个合同,这在业主管理团队在经济、技术、法律、财务等专业优势相对较弱情形下,存在多种项目履行风险,亦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这一点,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表现尤其突出,因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把上述不同的合同业务板块统一打包给一个咨询公司,不利于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咨询业发展,市场上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一种包络工程咨询各个专业技能的咨询人员,***多是一种“万金油”或是一种工程咨询业务板块,即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和审计的简单组合,把从属于不同专业的咨询人员整合在一起,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工程咨询企业的发展模式,并不利于工程咨询企业专业化的发展。为此,本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痛点,结合市场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策略及建议。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三个基本问题分析 1.全过程工程咨询法律地位不明晰 经过梳理,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性文件有如下特征: 1)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理念和概念。 2)住建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 3)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这些属于政策性文件,而《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中是按工程建设不同环节立法,找不到全过程工程支撑的依据。没有上位法的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强制推行,属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新业态的发展。 2.服务酬金的计取及列支问题。 1)传统的工程咨询费用有收费标准依据作为参考。虽然工程咨询服务费,已经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解价。但在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建设中,根据财政部关于评审的相关要求,单独的设计、监理、勘察、造价等,在招标准备阶段,一般是需要财政部门评审出具控制价评审意见后,才能开始招标。而全过程工程咨询过程中会出现的若干建设组织模式,例如,“设计+监理+造价”模式、“项目管理+监理+造价”模式。在启动招标前,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需要对不同的组织模式获得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的许可,需要财政评审部门出具控制价的评审意见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虽然有指导文件强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个专业咨询服务费累加,亦可按人工加酬金的方式计取。但它与项目的复杂程度、服务内容、期限、投入人员的素质等资源关联度极高,况且全过程咨询大多是较大的项目,少则上亿,多则十几个亿,取费基数较大,汇总打包后金额较大,出具一个合理的收费,是需要慎重研究的,因是简单地将各个专业咨询费用的累加,与传统的平行发包模式并没有本质区别,也不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或是咨询效用提升。 2)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列支问题。 能查阅到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①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 515号]指出,全过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所对应的单项咨询服务费用不再列支。 ②项目建设费用的来源,一般参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 算,政策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组成。 虽然,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应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范围,但问题是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范围内。例如,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勘察费用、相关专项费用都是单列形式出现,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费,虽然发改委[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中列出,所对应的单项咨询费用不再列支”但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践中,需要在招标前进行财政评审。这些原则性政策文件对财政评审的约束性较弱。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多种组织模式,咨询标准较难统一,向业主提供的服务 成果的精度和深度如果不能在招标前,把业主需求罗列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会有很多“诟病”,这也是全过程工程咨询较难落地的原因之一。 3.谁牵头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 国内传统的工程咨询模式是典型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那么,谁牵头组 织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利于项目建设呢,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中各说不一。设计方认为,设计影响投资在80%以上,设计师负责牵头把控项目较为合理;造价方认为,项目***终体现在投资费用上,花小钱,办大事是业主的愿望,造价工程师应牵头合适;监理方认为,“三控=管理-协调”是监理的强项,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现场综合管控一脉相承,监理工程师牵头较为合适;项目管理方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属于项目管理的延伸,体现其综合性、复合性的智能技术性特征,应由项目管理或咨询工程师牵头合适。 那么,到底谁牵头更有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或是工程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并没有统一答案,但任由市场这样无序发展,肯定对其无利或是有害。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的对策建议 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建议1.尽快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法律定位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一种大咨询概念下的新的业态形式,是对现行工程咨询中恶五方责任主体的综合涵盖。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即在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得以体现,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参与人、监督人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其次,行业主管部门需要按其行业项目特点和需求,颁布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部门规章、收费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以有力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第三,地方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制订并颁布全过程工程咨询地方法规或规章,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地方的发展与落地。 建议2.尽快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合同文本,明确不同“菜单”组合模式下的双方权力与义务,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全过程工程咨询有不同的组合模式。同时,不同组合模式中,当事人间又存在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结果。为此,迫切需要行业管理部门或是行业协会整合资源,组织研究并颁布不同行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文本,明确不同牵头人的责任、全过程费用构成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 建议3.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实行中间评价 和绩效考核,以消除社会各界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疑惑”和“诟病”阴影。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较之传统咨询模式,是否有利于工程建设,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造福于全社会,关键是其经由实践检验,经由绩效考核与评价。为此,需要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分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与传统的咨询模式从绩效上进行比较,以绩效考核作为推动其健康发展的支撑,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第三方评价机制有利于政府决策,有利于政府颁布相关文件规范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 建议4.全过程工程咨询宜从区县级开始,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一推行二鼓励”意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应带头推行,在民间投资中鼓励实行。目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作为业主方的国有企业,地方投资平台等都有专门的内设项目管理机构,素质较高,经验丰富,专业性强、需求并不明显,而在县级投资项目中,特别是以乡政府作为业主方的投资项目,几乎没有项目管理人员,多利用传统的临时指挥部模式,其专业素质和管理项目的经验较弱,利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刚性需求较大。如何与县区级业主方达成共识,是关键之点,亦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原始点和起爆点。此外,由区县级项目开始,有利于实施探索并不断总结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循序渐进的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从业机构、人员的发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国内工程咨询业融入国际工程咨询,走向国际工程咨询舞台的介入点,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国内工程咨询业的需要。为此,对工程咨询企业,一是要迎合这场改革需要,主动探索、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是要苦练内功,掌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方法,勇于实践。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有大量的客观规律需要研究和探索,并非是把传统模式中的设计、监理、造价、采购等人员整合到一起就可以实现。作为工程咨询企业,要想解决业主在管理项目中的痛点,只有快速培训并加大复制优秀人才,懂得不同专业接驳规律与管理技能,才能在这场深化工程咨询市场改革中得到业主的认可,造福于社会。为此,作者愿以本文与同行共勉,共同推动全面深化工程咨询也的改革与发展。
随着季节变换气温逐渐降低,本着节约用电、降低成本的原则,自即日起各部门应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开启空调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如有违规现象,将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综合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常见的100个注意事项 一、招标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单位名称是否与公章严格一致; 2.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是否明确; 3.招标代理协议与专用条款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是否前后一致,符合标准要求; 4.合同签订日期是否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二、招标公告 5.招标公告标题中的项目名称与内容中的项目名称是否一致; 6.双方单位名称是否与公章一致; 7.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项目的类型、规模; 8.报名时间是否大于等于5日,是否跨节假日; 9.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与报名条件是否一致; 10.发布公告的网站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要求; 11.段落编号是否连续、统一; 12.公告落款日期是否与发布日期一致; 13.是否有错别字; 三、招标文件 (一)封面及目录 14.封面项目名称是否需要注明标段,日期是否修改; 15.目录中标题层级是否合理、规范; 16.页码是否连续无间断及错层; 17.正文有变动时目录标题及页码是否***后更新; (二)整体要求 18.招标文件整体编号、字体、字号、页码是否规范统一; 19.与标准招标范本对照是否缺项漏项及违规; 20.招标文件前后要求一致,无矛盾、模糊条款; 21.无歧视性、排他性等不符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条款; 22.招标文件编写贴合所招项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23.无错别字、套用模板时无地名、其他项目名称未修改的遗漏情况;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24.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是否与正文一一对应; 25.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对应正文前后是否一致,存在矛盾; 26.投标须知前附表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是否与招标公告一致; 2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账号、注意事项是否准确; 28.投标截止时间距离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是否大于20天; 29.财务状况或业绩年份要求是保持一致; (四)投标人须知部分 30.招标文件的组成清单是否和实际组成一致;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和后附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致; 32.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是否与投标文件的厚度及份数相适合; 33.投标报价要求与所招标项目范围是否一致; 34.投标报价的取费标准规范是否符合项目当地行情; 35.投标报价要求与计价规范是否是现行***新实施中的; 36.评标委员会人数及组成是否核实确认; 37.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是否核实确认并前后一致; (五)评标办法 38.资格评审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无增项漏项; 39.签字盖章的要求是否与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盖章位置标注存在矛盾; 40.其它形式与响应评审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且有明确要求,无歧义; 41.评标办法得分合计是否为100分; 42.各项合计得分与分项得分是否一致; 43.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是否经过验算***高分为满分,***低分为0分; 44.技术评审及综合评审得分项是否在投标文件格式中都有要求投标人提供; 45.***终得分的计算须注明计算评委打分平均值时是否去掉***高分***低分; 46.须提前明确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六)专用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 47.专用合同条款需要明确的事项是否与甲方沟通核实; 48.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使用***新规范,具体要求与甲方核实; 49.技术要求的规格、型号是否存在排斥性、市场供应情况如何; 50.特殊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及项目需求; (七)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51.封面项目名称是否与所招项目名称一致; 52.目录是否与内容标题一一对应; 53.签字盖章部位标注是否与招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一致; 54.投标函正文中投标报价的单位是否适合投标报价的方式(例如以百分比报价时,单位误写成“元”); 55.投标函中是否有注明投标有效期的位置,此项易漏; 56.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人员、设备表格是否与所招项目适用; 57.投标保证金是否明确提供收据或转账凭证; 四、开评标 (一)准备工作 58.是否预约登记开标室; 59.是否联系参与开标评标各方并明确告知时间、地点; 60.是否核对开标物品清单; 61.提前做好工作人员分工、准备好开标表格; 62.评标监控视频是否需要存档、备份; (二)开标表格 63.每张开标表格须预览,注意表格上下左右居中; 64.每张表格标题、字体一致(可采取链接形式); 65.录入单位名称是否与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一致; 66.所有评审标准与评标办法一一对应; 67.每个表格下方落款日期与开标日期一致; 68.验算投标报价计算公式是否符合报价评审办法要求; 69.注意投标报价计算办法是否因投标单位的数量变化而变化; 70.中标候选人数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71.评委打分汇总表的***终得分是否去***高***低; (三)开标评标 72.招标人、投标人、专家、监督签到表是否齐全; 73.投标文件要核对是否按照签到顺序摆放; 74.介绍招标人监督人须注意职位高低; 75.问询招标人或监督人是否需要现场讲话; 76.拆标书时需要按主持人通报的正序或逆序拆封; 77.投标人签到的单位名称是否简写错写; 78.开标记录中的单位名称、数字、人名是否核对无误; 79.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明确是否允许招标人代表担任; 80.所有表格需要专家、监督签字的地方是否漏签、错签; 81.检验电脑计算的投标报价得分是否准确; 82.核对每位专家的评分表合计得分计算是否准确; 83.评标报告中的日期、数量、人员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84.评标结束严格核对评审表格是否齐全并签字完整; 85.向监督人员明确是否需要评标专家评价表; 五、收尾工作 86.逐项核对中标公示信息与评标报告结果是否一致; 87.中标公示期限是否符合对应监督部门要求; 88.中标通知书中的单位名称、金额、工期等要素是否严格核对; 89.中标通知书找甲方盖章时是否带上意见反馈表同时盖章; 90.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是否有签收证明; 91.招标代理工作报告中的阶段描述是否与所附资料一致; 92.报告中各个环节的时间点、日期是否准确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93.所附的过程资料是否有缺漏; 94.在规定时间内是否通知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95.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需要确认是否已签订成交合同; 96.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时,须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是否与招标代理合同一致,计算是否准确; 97.资料归档时须按要求扫描保存电子版; 98.资料返回情况须在项目信息登记表中登记; 99.招标代理资料须按公司归档管理办法编号入柜; 100.本文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工作通用部分,其它方面具体实施以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及监督部门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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