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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高新政采[2015]-031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招标内容: 采购电梯两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在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格证书; 4.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所投品牌的生厂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5. 同一品牌不得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不被接受; 6.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在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代理商须提供生厂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联 系 人:尚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2015年9月15日
栾川县石庙镇X136南石线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栾川县石庙镇X136南石线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 自筹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石庙镇X136南石线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项目地点:石庙镇X136南石线等 3、项目编号:HNCA2016-LC016 4、工 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 年11月03日***201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 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办公楼三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委托代理人携带现场报名。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栾川县文化路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6505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896997 邮 箱:luanchuanchengan@126.com 2016年11月03日
卢氏县职业中专云教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职业中专云教室建设项目已经有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采购单位为卢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项目名称:卢氏县职业中专云教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808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工程概况及内容:卢氏县职业中专云教室建设项目 5、范围、规模:卢氏县职业中专云教室建设项目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6、项目地点:卢氏县职业中专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质保期:一年 10、交货期:30日历天 11、谈判控制价:¥240750.00元 12、付款办法:按合同签订的付款办法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该项目服务之内容的企业; 2、提供自2016年来近三年来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2019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300元 ,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自2016年来近三年来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2019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进行资格评审。 五、谈判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现金 账号:41050169870800000895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行 账户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2、供应商必须开标前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原始转账凭证或收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及谈判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卫建生 电话:13603817061 地址:卢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采购人:卢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卢氏县东关 联系人:赵东峰 电话:13513887985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联系人:尚艳利 电话:13633988143 0398-2151599 电子信箱:3069433514@qq.com
嵩县2017年德亭镇大王沟村、山峡村、老道沟村易地搬迁住宅楼主体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2017年德亭镇大王沟村、山峡村、老道沟村易地搬迁住宅楼主体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嵩购通【2017】034号计划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嵩县2017年德亭镇大王沟村、山峡村、老道沟村易地搬迁住宅楼主体工程。 2、招标编号:G2017-036ZF 项目编号:HNCA2017-SX014 3、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在德亭镇大王沟村、山峡村、老道沟村各建一栋六层高的住宅楼主体; 4、项目建设地点:嵩县德亭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7、预算金额:约1308.5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嵩县2017年德亭镇大王沟村易地搬迁住宅楼主体工程 二标段:嵩县2017年德亭镇山峡村易地搬迁住宅楼主体工程 三标段:嵩县2017年德亭镇老道沟村易地搬迁住宅楼主体工程 注:本项目每个投标单位只可报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 投标人***低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须在报名单位注册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职称满三年),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4、须提供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5、须提供十个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 6、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7、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0日***2017年0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技术职称证、 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十个关键岗位人员有效的(安全、施工、质量、资料、测量、标准、造价、计划、统计、劳务)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有效的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企业类似业绩一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近半年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活页装订); 注:上述报名资料投标人应对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依据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报名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3 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德亭镇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5518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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